刑事拘留至是否决定逮捕,最长37天,如果第37天满没有释放,那就是被逮捕关押了。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37天,既没逮捕又没释放,可能有特殊情况。这是临时性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在拘留期限结束前三天,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七天内会做出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立即释放,并告知原因。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37天内既没逮捕也没释放,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要求解释处理方案。
专业解答可能是案件还没调查清楚,不大符合逮捕的条件。一般来说,公安局只可能在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够申请逮捕,如果还是没消息,也可以询问以下,或者是耐心等等,咨询以下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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