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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时间,有没有什么限制呢?

赵* 福建-漳州 受理范围咨询 2018.07.06 20:52:19 685人阅读

我妹妹犯了诈骗罪,现在刚刚被找到,我想要上诉,可以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时间,有没有什么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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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时间需参照案情而定,一般延期是不外乎几个原因,当事人一方为收到传票;由当事人提出延期申请;法院为查明事实调取资料等等,总之延期开庭,法院会重新给各方当事人送达传票。
一般会在开庭前或开庭时,被告会提供书面答辩,或者选择当庭答辩。如果对方提交了答辩状,法院会送达至各方当事人。
以上是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时间的内容。

2018-07-06 21:0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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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关于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时间是根据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18-07-06 20:5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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