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不服一审部分判决上诉可以的吗?

不服一审部分判决上诉可以的吗?

王** 内蒙古-呼和浩特 诉讼管辖咨询 2018.06.26 17:06:48 604人阅读

我五年前结婚的现在有个孩子三岁我只家庭主妇,我老公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前段时间我发现他出轨我提出了离婚带孩子走他不肯我就起诉了但是现在的判决时孩子抚养权不归我,我不服所以请问下您不服一审部分判决上诉可以吗?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呼和浩特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呼和浩特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上诉的时限:如果是民事判决,您必须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2.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最关键的,是要在上诉状中写清楚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要么事实认定错误,要么法律适用错误。前者要准备好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论辩,后者要根据具体案情寻找对应法条。
3.上诉的程序,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向第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审限:法院审理您上诉的案件,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4.如上诉,则二审的判决将成为终审判决。

2018-06-26 17:16:48 回复
咨询我

你好,不服一审部分判决上诉解答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向第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
  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
  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
  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18-06-26 17:08:48 回复

对于不服一审部分判决怎样上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向第二审提起上诉。上诉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  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  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  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  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一审判决部分不服,剩余部分怎么办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强制执行解决。如涉及财物给付且被告未完全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上诉期内,未上诉部分自动生效,不能再次上诉,但可申请再审。

    2024.07.27 1960阅读
  • 一审判决部分不服,剩余部分怎么办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强制执行解决。如涉及财物给付且被告未完全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上诉期内,未上诉部分自动生效,不能再次上诉,但可申请再审。

    2024.05.11 248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