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舅舅在自家空地上经营小本生意,前日一公司突然来访说此地已经过户给国家并没有国土资源部门裁定书,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院裁定办理手续时,国土资源部门裁定书是必须的吗?有无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不出具裁定书,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之规定,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的裁定书和有关材料,直接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办理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18-06-21 22:10: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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