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平房,2006年拆迁,平房名字是爸爸的,2006年爸爸已去世,爸爸有三个子女,拆

平房,2006年拆迁,平房名字是爸爸的,2006年爸爸已去世,爸爸有三个子女,拆

ask****493 内蒙古-呼和浩特 子女抚养咨询 2018.05.02 10:06:17 1090人阅读

平房,2006年拆迁,平房名字是爸爸的,2006年爸爸已去世,爸爸有三个子女,拆迁时我的其他两个兄弟均同意不回迁房屋,但我想回迁,于是我与其他两个兄弟经过公证证明我的两个兄弟放弃房屋的继承拆迁办给的拆迁款我与两个兄弟协商同意后已给了两个兄弟,回迁买房款全部由我付款,购房合同也是我的名字,现在回迁房要办理房本,妈妈也已去世,经查实房屋的原始资料是爸爸的名字,现在还要经过公证证明我的两个兄弟放弃房屋继承,才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办理房本。我想问的是,拆迁时公证的放弃房屋继承的证明为什么不能用,还要另外公证呢?如果公证公证费怎么收?

其他人都在看:
呼和浩特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呼和浩特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应该开个家庭会,母亲有决定权。拆迁安置房在选号后办理房产证前可以办理赠与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到场办理公证,本户的儿子应保证赡养母亲和安住问题。每一宗办理我们这里收费40元,有一定办理数量

2018-05-10 10:48:1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父亲去世时没有对该遗产房作处置,上述这样的情况作为合法继承人是能够领到补偿的。按规定,户口不在同一集体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继承农村房屋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连带”使用宅基本。《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一是依继承权取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空闲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二是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继承人若申请重建的,不能获得批准),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

2020-11-06 19:32:2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