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彩礼用途、过错程度 → 直接影响返还比例
2026-04-26 00:06:02 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订婚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不成立。如果订婚时男方赠与女方金条和金饰,这些可以视为彩礼。若双方未结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具体返还情况还需考虑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使用情况和当地风俗习惯。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25 19:13:10 回复
订婚送的金条和金饰在法律上属于彩礼的一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等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如果双方同居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女方可能需要适当返还一部分。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25 19:0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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