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父亲1940年出生,眼睛四级,脑硬死后遗症,他本来合小儿子住在一起,后小儿子后死掉了,他现和孙子孙女住在一起,想申请低保,村委要老人家现又女儿儿子身份证,女儿,儿子都有快60岁了、很早没有在一起生活了,户口早就分开了,这样要女儿,儿子身份证合理吗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申请低保通常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果女儿和儿子已经成年且户口分开,理论上他们不应被视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但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23 05:2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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