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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自然人是同一个人,法院判不承担债务,二人公司,案件终本后,认缴期限没到,追加执行人怎么规避?

pub****565 安徽-蚌埠 公司变更咨询 2026.03.30 19:45:51 416人阅读

法人股东自然人是同一个人,法院判不承担债务,二人公司,案件终本后,认缴期限没到,追加执行人怎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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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5082条

首先,法人股东和自然人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承担债务,案件终本后,认缴期限未到,追加执行人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其他方面,如果想规避追加执行人的风险,可以考虑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确保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离,避免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再次,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期限,合理安排公司的资金和经营计划,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最后,如果遇到执行问题,可以积极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0 20:0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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