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开饭店 我是法人 但是我已经被他踢出去了 签了合同 但是我走的时候没拿 现在他自己开黄了 拖欠员工工资 要我来承担责任怎么办
虽然你被踢出去签了合同但没拿,有一定麻烦。不过若能找到合同或证明你已退出饭店经营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之后经营与你无关,可不用担责。若员工起诉,积极应诉,向法庭提供证据。要是实在找不到证据,先和朋友沟通,让他承担责任,不行就只能先付工资再向他追偿。
2026-02-12 14:24:11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而您作为挂名法人可以主张自己并非实际控制人。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申请追加实际经营者为共同人。
2026-02-12 14:21:4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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