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超过对应除斥期间,如一般情况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重大误解九十日、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因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二)若已超过五年,通常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但可审视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撤销权消灭情况:一般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90日内、受胁迫方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超过5年,通常也无法行使。
2.可撤销情形:若协议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且在对应除斥期间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3.注意事项:请求撤销要准备好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
结论:一般情况下,超过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重大误解九十日、受胁迫行为终止一年,或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但存在其他可撤销情形且在除斥期间内,可请求撤销协议。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同,超出这些期间,撤销权就会消灭。但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且在对应的除斥期间内,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形。在面对协议撤销问题时,情况可能较为复杂,若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撤销权有明确的行使期限,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九十日内、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也消灭,此时无法再撤销协议。
但如果存在其他可撤销情形,如协议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且在相应除斥期间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仔细审查协议签订过程和内容,判断是否存在可撤销法定情形。
2.若确定存在可撤销情形,在除斥期间内尽快行动。
3.积极收集和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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