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生效后,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间计算方式因仲裁书规定而异,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也可决定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为保障权益,当事人应及时关注仲裁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在符合条件时尽快申请强制执行。若遭遇法院久拖未执行的情况,要积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书生效后,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间计算方式多样,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2)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要注意时间计算,避免错过申请期限。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当劳动仲裁书生效,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时,需注意按不同情况计算申请时间。若仲裁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能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劳动仲裁书生效后,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间按如下计算:有规定履行期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2.若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超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或决定自己执行、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结论:
劳动仲裁书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间依仲裁书履行规定计算;法院超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申请时间,若仲裁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会根据审查情况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或决定由本院执行、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执行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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