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注销后,不能以原企业为被申请人仲裁,因为注销使企业主体资格没了,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也终止。
2.若有未处理债权债务,按不同情况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可将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人列为被申请人。
3.合伙企业,可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列为被申请人。
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未依法清算的股东可能担责,可考虑将其列为被申请人。
结论:
营业执照注销后,一般不能以原企业作被申请人仲裁,但对未处理债权债务,可依企业类型将对应主体列为被申请人。
法律解析:
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所以通常不能以原企业为被申请人仲裁。但在存在未处理债权债务时,不同类型企业有不同处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可将其列为被申请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列普通合伙人为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等,可能对公司债务担责,可考虑将股东列为被申请人。若遇到营业执照注销后仲裁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指导,能帮助明晰自身权益及处理方式。
营业执照注销后一般不能以原企业作为被申请人仲裁,因为企业主体资格消灭,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终止。但存在未处理的债权债务时,可按不同企业类型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可将投资人列为被申请人。
2.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将普通合伙人列为被申请人。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等情况下,可能对公司债务担责,可考虑将股东列为被申请人。
建议在遇到此类仲裁问题时,先明确企业类型,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确定适格被申请人,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注销后,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一般不能以原企业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
(2)当存在未处理的债权债务时,不同企业类型有不同处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可将投资人列为被申请人。
(3)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把普通合伙人列为被申请人。
(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若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等,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担责,可考虑将股东列为被申请人。
提醒:遇到营业执照注销后债权债务仲裁问题,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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