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恶意拖欠工资在主观方面,是用人单位故意不支付工资,表现为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手段,或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
(2)客观方面,存在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时间的情况。通常工资需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一个支付周期未支付便可能属于拖欠。
(3)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也会被认定为恶意拖欠。
(4)当构成恶意拖欠时,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提醒:
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可能恶意拖欠工资时,先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支付时间等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规定,要求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收集好的证据,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四)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目前没有“恶意拖欠工资认定新标准”。恶意拖欠工资指单位故意不按时发工资。
2.认定要点:主观上,单位有故意不支付工资的恶意,像转移财产、逃匿等;客观上,超约定或法定时间未支付工资,一般超一个支付周期未发就可能算拖欠。
3.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也认定为恶意拖欠。
4.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结论:
恶意拖欠工资是用人单位故意不按约定或规定时间支付工资,认定有主观和客观要点,构成恶意拖欠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认定恶意拖欠工资,主观方面用人单位要有故意不支付工资的恶意,如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客观方面存在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时间的行为,工资通常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一个支付周期未支付就可能构成拖欠,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也可认定。若构成恶意拖欠,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还能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如果遇到工资被恶意拖欠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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