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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股权转让效力的标准是什么

蔡* 浙江-绍兴 股权咨询 2026.02.07 02:48:14 473人阅读

判定股权转让效力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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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判定股权转让效力需综合考虑契约、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包括协议有效要件、章程规定、特殊股权手续及股权变更登记等。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股权转让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需满足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存在欺诈、胁迫,协议效力可能受损。同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必须遵循,否则转让行为可能无效。对于国有股权等特殊情况,履行审批、评估等手续是必要的,未完成规定程序,转让效力存疑。股权变更登记虽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完成工商登记后,受让方股权对外更具公示性与稳定性。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026-02-07 06: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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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股权转让效力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契约上,股权转让协议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欺诈、胁迫等情形会影响协议效力。程序上,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违反规定可能致转让行为无效。特殊情况如国有股权,需履行审批、评估等手续,未完成规定程序转让效力存疑。股权变更登记虽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完成工商登记能增强受让方股权对外公示性和稳定性。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签订协议前,仔细审查双方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意思表示真实,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况。
2.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程序。
3.涉及特殊股权时,按要求完成审批、评估等手续。
4.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保障受让方权益。

2026-02-07 05:2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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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契约层面,股权转让协议需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效力会受影响。

(2)程序上,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若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要求,不按此要求进行,转让行为可能无效。

(3)特殊情况如国有股权,需完成审批、评估等手续,未完成规定程序,转让效力会被质疑。

(4)股权变更登记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完成工商登记后,受让方股权对外更具公示性和稳定性。

提醒:
股权转让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7 04:4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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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确保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若章程有特别规定,务必遵循。
(三)涉及国有股权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履行审批、评估等手续。
(四)完成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增强受让方股权的对外公示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2-07 03:3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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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约方面:股权转让协议得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即签协议的人有相应能力,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规和公序良俗。若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效力或受影响。
2.程序方面:要按公司章程来,章程有特别规定的,不按要求办转让行为可能无效。
3.特殊情况:国有股权等转让要完成审批、评估等手续,没走完程序,转让效力存疑。
4.变更登记:虽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完成工商登记后,受让方股权更稳定,能对抗第三人。

2026-02-07 03:20:55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股东转让出资作为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市场交易相对人(即其他市场主体,如其他公司、团体、个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东出资转让程序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东会讨论表决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另外,股东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请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达成转让出资的意向。2.资产评估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国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991年11月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条规定,“国家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古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拍卖、转让;(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所似,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是国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购并使国有股发生转让,那么对这部分国有股《资产》在转让前要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对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其价值的被动牲此较大,另外,欲受让出:资的新股东若以上述无形资产投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4条之规定,必须进行萍估作价。对新投;人的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还皮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3.签订转让协议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转让出资的股东与受让出资;的股东或股东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规定并以般东会的表决结果为依据双方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4.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公司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或《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过中文股东的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报送。外经贸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政府审批同意方可有效办理转让手续。5.出资证明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第30、31、36条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其变更记载都作了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6.表决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额都有记载,股东转让出资必然引起股东结构及出资发生变化,所以,按(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原股东出任或委派的董事或监事,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可提议要求股东会予以更换,可由其出任或委振新的董事或监事。7.工商登记注册就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其出资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至此,完成了股东转让出资的全部法定程序。8.转让出资公告必要时进行转让出资公告。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顿程序;但是对较大规模的公司来说,股东转让出资后进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层的透明度,便于增加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信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把三分之一的股份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份发生了变动。二、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7.“符合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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