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买的房是个人财产,卖房钱通常归购房者,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若婚后双方共同装修、还贷,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要求补偿。
3.计算补偿时,先算共同还贷占购房款比例,再据此算另一方应得增值份额。
4.没特殊约定和共同投入,售房款归婚前购房者;有共同投入就按贡献补偿对方。
结论:
婚前购买的房产出售所得款项一般归购房方个人,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婚后有共同装修、还贷等投入的,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产自然属于购房方的个人财产,其出售所得通常也归个人。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对房产进行装修、还贷,就涉及共同投入。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应得到补偿。补偿计算一般先算出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按此比例确定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份额。若无特殊约定且无共同投入,售房款归婚前购房者;有共同投入则按贡献补偿另一方。若遇到此类房产财产分割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前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出售所得款项一般归购房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婚后若夫妻双方对房产有共同投入,如装修、还贷等,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2.补偿计算方式是先确定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据此计算房产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份额。例如婚后共同还贷50万,购房总款200万,房产增值100万,另一方应得补偿为25万。
3.若无特殊约定且无共同投入,售房款归婚前购房者;有共同投入则按贡献补偿另一方。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应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等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出售所得款项一般也归购房方个人,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这是基于物权的初始取得原则,婚前购房行为确立了购房方对房产的单独所有权。
(2)然而,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装修、还贷等投入,情况会有所不同。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计算补偿时,先确定共同还贷金额在总购房款中的占比,再据此算出房产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份额。
提醒:
夫妻在处理婚前房产相关问题时,要注意留存共同投入的证据。因具体案情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婚前购买房产,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装修、还贷等情况,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归购房方个人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二)若婚后有共同装修、还贷等投入,先确定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用该比例计算房产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份额,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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