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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分两种情形处理,双方均为股东可协商分割并办理变更登记;仅一方为股东时,按其他股东态度决定配偶能否成为股东或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且分割需依程序和章程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公司法规定,在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时,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当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协商分割股权比例后,按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若只有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若其他股东态度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能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且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分割股权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操作,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如果在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31 22: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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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当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时,可自行协商股权分割比例,达成一致后按法定程序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这种方式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且符合公司股权变更规范。
2.若仅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双方协商转让股权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
3.为确保分割顺利,夫妻双方应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操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6-01-31 21: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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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时,分割股权较为灵活,双方可协商确定股权比例,达成一致后,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以确保股权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2)仅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的情况相对复杂。若双方协商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给非股东配偶,需考虑其他股东的意见。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同时,整个分割过程需依据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提醒:
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情况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和法律规定,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20: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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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可先自行协商股权分割比例,之后按照法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二)仅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双方协商一致转让股权给非股东配偶,要根据其他股东的态度处理。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股东。整个分割过程需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6-01-31 20:0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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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可协商股权分割比例,达成一致后按法定程序办股权变更登记。
2.仅一方是公司股东,双方协商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按同等价格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分割要按法定程序和章程规定操作。
2026-01-31 18:47: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