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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实性审查:可查看电子证据有无可靠电子签名、是否经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有无篡改痕迹,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来确认生成、存储、传输过程的可靠性。
(二)合法性审查:要保证证据收集过程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系统、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
(三)关联性审查:需证明电子证据和案件待证事实有直接关联,像侵权行为存在、权利归属等。
(四)提交要求:提交电子证据时提供原件或说明来源及制作过程,附上公证文书或鉴定意见增强效力,保留包含时间戳、操作日志等的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6-01-08 07: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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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认定知识产权电子证据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审查,提交时要提供原件或说明情况,保留完整证据链。
法律解析: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认定至关重要。真实性审查着重于电子证据生成、存储、传输过程的可靠性,像可靠电子签名、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以及有无篡改痕迹等,必要时可借助司法鉴定。合法性要求证据收集过程合法,禁止通过非法侵入系统、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关联性则需证明电子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如侵权行为、权利归属等有直接关联。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时,要提供原件或说明来源及制作过程,附上公证文书或鉴定意见能增强效力,同时保留时间戳、操作日志等完整证据链以确保证据完整性。若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遇到电子证据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8 05:4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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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知识产权电子证据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严格审查。真实性关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可靠,合法性强调证据收集过程的合规性,关联性则要求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有直接联系。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时也需遵循一定规则,且要保留完整证据链以保障证据完整性。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真实性审查,要仔细核查电子证据生成、存储、传输过程的可靠性,可查看是否使用可靠电子签名、是否经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有无篡改痕迹等,必要时积极申请司法鉴定。
-合法性审查中,严格确认证据收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杜绝非法侵入系统、欺骗胁迫等非法获取证据的方式。
-关联性审查时,要有力证明电子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如侵权行为、权利归属等存在直接关联。
-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应尽量提供原件,若不能则说明来源及制作过程,可附上公证文书或鉴定意见增强证据效力,同时务必保留好时间戳、操作日志等完整证据链。
2026-01-08 04:5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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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知识产权电子证据,要从三方面审查。一是真实性,得确认电子证据在生成、存储和传输过程是否可靠。比如是否用了可靠电子签名,有没有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有没有被篡改的痕迹。要是有必要,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二是合法性,证据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用非法侵入系统、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证据。
3.三是关联性,要证明电子证据和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有直接关系,像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权利归谁等。
4.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时,要提供原件,或者说明证据来源和制作过程。附上公证文书或者鉴定意见,能让证据更有说服力。
5.此外,要保留完整的证据链,像时间戳、操作日志等,保证证据完整。
2026-01-08 04:0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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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真实性审查是认定知识产权电子证据的基础。需确认电子证据在生成、存储、传输过程的可靠性,比如查看是否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是否经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有无篡改痕迹,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其真实程度。
(2)合法性审查强调证据收集过程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系统、欺骗、胁迫等违法方式获取电子证据,否则该证据将不被认可。
(3)关联性审查要求电子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有直接关联,像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权利归属等。
(4)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时,要提供原件或说明来源及制作过程,附上公证文书或鉴定意见可增强证据效力,同时保留完整证据链,如时间戳、操作日志等,确保证据完整性。
提醒:提交知识产权电子证据时要严格遵循审查要求,避免因证据不符合规定而影响权益,不同案情证据需求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8 03:19: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