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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对方负全责能不能进行索赔

陈** 江苏-盐城 交通保险索赔咨询 2026.01.04 11:53:11 494人阅读

新车被撞对方负全责能不能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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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车被撞且对方负全责,根据相关法律,权利人可依法主张侵权赔偿,全责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索赔范围涵盖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损价值以及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2.具体而言,车辆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发票金额确定;车辆贬损价值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像修车期间必要的租车费或打车费,需提供支出凭证。
3.为保障自身权益,权利人要注意保留维修发票、评估报告、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先与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2026-01-04 15:4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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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车被撞且对方负全责,根据相关法律,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全责方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可索赔的方面有:一是车辆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发票金额算;二是车辆贬值的价值,要找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车辆因事故贬值多少,再凭评估报告索赔;三是合理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像修车时必要的租车费或打车费,得有支出凭证才能索赔。
3.受损方要留好维修发票、评估报告、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先和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04 14:4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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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新车被撞且对方负全责时,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权利人有索赔的权利,全责方需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2)索赔范围明确,车辆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发票金额确定,这是直接的损失赔偿。
(3)车辆贬损价值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因为新车受损后即使修复也会存在价值降低的情况。
(4)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像修车期间必要的租车费或打车费,要提供相应支出凭证才能获得赔偿。
(5)权利人要保留好维修发票、评估报告、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提醒:保留证据至关重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索赔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14: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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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索赔时,要及时对车辆受损情况拍照留证,这有助于后续确定维修项目和费用。
(二)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费用的合理性。
(三)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车辆贬损价值时,要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机构。
(四)收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票据时,要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如票据上的时间要与修车时间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6-01-04 14:0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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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新车被撞对方负全责,权利人可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索赔,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贬损价值、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方全责时需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车辆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发票金额确定;车辆贬损价值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凭报告主张;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像修车期间必要的租车费或打车费,需提供支出凭证。权利人要保留好维修发票、评估报告、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先与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或对索赔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2026-01-04 12:18:36 回复

1、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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