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3.5年,老板要降薪或者让我离职,期间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然后在今年10月份让补签了一份劳务关系合同,时间是2025年7月至12月,老板跟我协商n+1赔偿,我不太认可,期间留有公司很多偷税漏税避税记录,我让他开具解除劳务关系书面文件他不开具,此外这三年多也没有交社保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补签了劳务关系合同,但此前 3.5 年未签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最多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未缴纳社保,您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工作 3.5 年应支付 3.5 个月工资,而不是仅老板提出的 n+1。此外,公司拒绝开具解除劳务关系书面文件不合法。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及违法解除等问题;对于公司偷税漏税记录,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老板协商N+1赔偿你不认可合理,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未交社保也违法。你留的公司偷税漏税记录可作为协商筹码。老板不开具解除劳务关系书面文件,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工资流水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和合理经济补偿。
2025-12-30 23:29: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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