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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转让股权后,原有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若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该股东与受让人需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股权转让属于股东之间的权益变动,不会改变公司作为债务承担主体的地位,因此一般情况下原有债务仍由公司自行承担。若存在特殊情形,即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那么公司可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也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如果遇到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各方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9 08: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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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股权后,原债务的承担主体通常不会发生变化,仍由公司自行承担。这是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股权转让仅涉及股东权益的转移,不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及债务承担能力。
1.一般情形下,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权转让仅改变股东结构,不改变公司作为债务承担主体的地位,公司需以其全部财产清偿自身所负债务。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需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可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
3.受让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进行追偿。
上述责任划分既保障了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股权转让双方的责任边界,避免因股权变动导致债务承担主体模糊的问题。
2025-12-19 07:3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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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仅涉及股东身份变更,不改变公司作为债务承担主体的地位,原有债务仍由公司自行承担。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事实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4)受让人在承担上述连带责任后,可就已承担部分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追偿。
提醒:
股权转让前受让人应核实原股东出资义务履行情况,避免因不知情承担连带债务;若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明确责任。
2025-12-19 06:2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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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形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股权转让仅涉及股东变更,不改变公司作为债务承担主体的地位,原有债务仍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公司可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12-19 05:2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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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其债务通常由自身全部财产承担,股权转让不会改变这一债务承担主体,债务仍由公司自行偿还。
若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晓,公司可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连带;受让人担责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
2025-12-19 03:29: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