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一个自称是法务部的给我打电话说要起诉我,用的是私人电话,想了解:私人电话打来的,是否可能是诈骗电话?
专业解答检察机关致电意在了解案件详情,可采取现场询问、前往证人单位或居所、电话沟通等方式。面对面询问须出示公职证件,到证人处询问须有检察院或警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可在案发地或证人指定地点询问,必要时可书面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公安局提供证词。证人应单独接受询问。
律师解析 打电话骚扰别人不算是犯法,但是打电话骚扰别人是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具体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拨打骚扰电话属于该条款中的“其他信息”,骚扰三次以上算是“多次”,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解析 1、欠钱被对方起诉,债务人可以即时将款项还上,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得撤诉。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