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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怎样才算新情况

卓** 广西-崇左市 离婚咨询 2025.10.28 16:00:19 421人阅读

离婚案件怎样才算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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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案件中,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出现新情况,原告不受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的限制,可随时起诉。

法律解析:
新情况是指在之前离婚诉讼中未曾发生、提出且足以影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的事实。像一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一方突然患重大疾病影响家庭生活与经济状况等。判断新情况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重点看该情况是否新出现且对夫妻关系有重大影响。一旦认定为新情况,原告就无需受六个月的起诉时间限制,能随时向法院提起新的离婚诉讼。如果在离婚案件里遇到类似新情况相关的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办法。

2025-10-28 19:1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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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里,新情况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出现的,之前诉讼未发生、提出且能影响夫妻感情破裂判断的事实。像一方实施严重家暴威胁对方人身安全、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违反忠实义务、一方突发重大疾病影响家庭生活和经济状况等都属于新情况。

判断新情况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重点看情况是否新出现且对夫妻关系有重大影响。若有新情况,原告不受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的限制,可随时起诉。
1.当事人遇到新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新情况的存在。
2.若不确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3.起诉时要向法院清晰说明新情况,确保法院能准确了解并作出合理判断。

2025-10-28 18:5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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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离婚案件里,新情况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出现的,在之前诉讼中未发生、未提出且能影响夫妻感情破裂判断的事实。像一方实施严重家暴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就属于新情况。
(2)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以及一方突然患重大疾病影响家庭生活和经济状况,这些同样可认定为新情况。
(3)判断新情况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重点是情况新出现且对夫妻关系有重大影响。若存在新情况,原告不受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的限制,可随时起诉。

提醒:
认定新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不确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8 16: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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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遇到一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威胁人身安全时,受害者要及时报警并验伤,保留相关证据,如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之后可随时提起新的离婚诉讼。
(二)若发现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要注意收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为提起新的离婚诉讼做好准备。
(三)一方突然患重大疾病影响家庭生活和经济状况时,需保留好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以证明新情况的存在,从而不受六个月限制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出现新情况则不受此限制。

2025-10-28 16:4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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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的新情况,指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出现了之前诉讼没发生、没提出且影响夫妻感情破裂判断的事实。像严重家暴威胁人身安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突发重大疾病影响家庭经济等。

2.判断新情况要结合具体案件,关键是新出现且对夫妻关系影响大。

3.出现新情况,原告不受六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的限制,可随时起诉。

2025-10-28 16:45:43 回复

对于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相关知识: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五、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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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8 21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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