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可按规定流程申请复核。当事人若对认定或证明有异议,要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一般书面审查,若当事人要求或交管部门认为必要,会召集各方听取意见。
建议当事人申请复核前收集好充分证据,清晰阐述理由。提交申请要注意时间,避免逾期。参与复核过程保持理性,如实表达观点。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时,要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申请书需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时同一事故仅有一次复核机会,这能确保复核申请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日内全面审查多项内容,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以及调查认定程序等,以保证复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复核一般采用书面审查,但在当事人要求或交管部门认为必要时,会召集各方听取意见,这样能更全面地了解情况,保障各方权益。
提醒:
申请复核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不同事故情况复杂程度不同,若对复核流程或结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提出申请: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仅能复核一次。
(二)等待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日内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作出复核结论。
(三)审查形式:原则上书面审查,若当事人要求或交管部门认为必要,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可在送达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写明请求、理由和证据,且同一事故仅能复核一次。
2.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审查,内容包括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并作出结论。
3.复核一般书面审查,若当事人要求或交管部门认为必要,会召集各方听取意见。
结论: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同一事故仅可复核一次,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审查并作结论,复核原则上书面审查,必要时可召集各方。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的权利。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是为保证时效性,且申请需明确请求、理由和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三十日内审查多项内容,确保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提高效率,必要时召集各方则保障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权利。若遇到此类情况且不确定自己的申请是否符合要求,或对复核结论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后如仍存异议,是否有起诉之权利对于交通事故的判定结果若存有异议,可在3个自然日内进行申请复议;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给予回复期为7天。然而,若对此复议结论仍感不满,则可诉诸于法院请求重新审定责任归属。最终的裁决将由法院作出,而非仅凭交警所下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专业解答事故认定书复核能否导致责任加重交通事故的复核程序中确实存在被裁决人可能因复核被判定承担更多责任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若交通事故的最初判定由申请人提出且实际结果显示其负有较重的责任,原来的责任划分则会出现轻微偏差,因此申请复议方有可能面临责任加重的结果。对于有异议提出道路交通事故等级认定的个人或单位,皆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的正式规范法律文书。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结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如原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项过程清晰明确,证据真实可靠,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责任判定公允合理,且程序规范合法,那么应作出倾向于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专业解答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一定会加重责任。如果你对认定书有疑问,可以向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申请行政监督,或者依法投诉,提出书面诉求。如果觉得复核结果还是不合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司法审查,撤销或变更原来的责任判定。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送达后三日内,有权人士可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核申请三十日内,对事实、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三十日后给出复核结论。申请人可随时撤回复核,一旦批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各方。最后,上一级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定,送达所有相关人员。
律师解析 1、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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