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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公司欠款债权人直接告股东可以吗?

pub****309 江苏-苏州 公司债务咨询 2025.10.21 11:14:34 470人阅读

想了解,公司欠款债权人直接告股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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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11374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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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时间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中间有催款吗,有约定利息吗

2025-10-21 13:0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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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262018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4449条

这个要根据公司的情况来确定,如果股东存在出资瑕疵,可以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5-10-21 11:4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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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15872条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债权人不能直接告股东,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就能直接告股东。解决方案是先收集公司和股东相关情况的证据,确定股东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若有可起诉股东。

2025-10-21 11:1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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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21756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21条

你好,你得问题将由我来回答

2025-10-21 11:15: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第四十八条人民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仅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存在本规定所列的滥用公司人格的特定事由时,判令控制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债权人以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其利益为由,直接要求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或者公司股东提起否认公司人格诉讼的,人民不予支持。第五十条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名为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条不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第五十一条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不清的;(二)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三)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第五十二条控制公司滥用从属公司人格的,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权不享有抵销权;从属公司破产清算时,控制公司不享有别除权或者优先权,其债权分配顺序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第五十三条人民在具体案件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的,不得将对公司判决效力扩张适用于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公司或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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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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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怎样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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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30 139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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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申请决议撤销的直接诉讼。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3、申请损害赔偿的直接诉讼。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 4、申请行使查阅权的直接诉讼即股东知情权诉讼。《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公文、监事会决议公文和财会报告。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为股东提起损害赔偿直接诉讼提供了证据和法律上救济途径。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份公司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要求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可以公司的任何股东,且无持股比例的限制。 2、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的只能是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胜诉利益归属和费用承担 股东直接诉讼,原告是利益受损害的股东,如果胜诉,则利益归属于该原告股东,如果败诉,则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也均由该原告股东承担。

    2025.05.29 147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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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8 10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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