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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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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就判给谁吗

方* 安徽-宣城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0.07 06:29:47 386人阅读

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就判给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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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
(2)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
(3)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4)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只是法院考虑因素之一,并非决定因素。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即便孩子与其生活,抚养权也可能不判给该方。

提醒:离婚争取抚养权时,要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且无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孩子满八周岁,要重视其意愿表达。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7 12: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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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材料,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以向法院展示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二)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不良嗜好的相关照片或视频、虐待孩子的报警记录等。
(三)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尊重其意愿,引导孩子向法院表达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0-07 11:2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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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并非跟谁生活就判给谁。
2.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条件等判定;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意愿。
3.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是考虑因素,但非决定因素。若一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即便孩子与其生活,也可能不获抚养权。

2025-10-07 09: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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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不意味着抚养权就判给谁,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形。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在离婚期间跟一方生活只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并非决定因素。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即便孩子与其生活,抚养权也可能不判给该方。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07 08:4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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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并非依据离婚期间孩子跟谁生活,而是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生活,除非母亲不宜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意愿。
2.孩子在离婚期间跟一方生活只是法院考虑因素之一,并非决定性因素。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如患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即便孩子与其生活,也可能不获抚养权。
3.建议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注重提升自身抚养能力,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展现关爱孩子的态度。同时保持理性,避免不良行为,共同为孩子成长负责。

2025-10-07 07:33:5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r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r(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r(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r(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r(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r(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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