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曲靖法律咨询 > 曲靖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人赔偿顺序是啥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人赔偿顺序是啥

张** 云南-曲靖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0.01 10:13:47 376人阅读

破产清算抵押权人赔偿顺序是啥

其他人都在看:
曲靖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曲靖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抵押权人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其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可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2.不过在清偿顺序上,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抵押权人才能受偿。
3.若抵押财产变价款清偿抵押权人债权后还有剩余,剩余部分会纳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其他破产债权,且按法定顺序依次进行。

建议:相关主体在涉及破产清算时,应明确各类债权的清偿顺序,抵押权人要及时关注抵押财产的处置和变价情况,确保自身优先受偿权实现;破产管理人要严格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5-10-01 16:06: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抵押权人基于法律规定拥有优先受偿权。由于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抵押权人可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在清偿顺序方面,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不过在此之前,要先完成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3)若抵押财产变价款在清偿抵押权人债权后还有剩余,这些剩余部分会被纳入破产财产,之后按照法定顺序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其他破产债权。

提醒:
企业破产清算情况复杂,不同案件中抵押财产及债权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01 14:36:27 回复
咨询我

(一)抵押权人在破产清算中要及时主张权利,明确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提交相关的抵押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关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情况,因为这两者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只有在其清偿完毕后,抵押权人才能就抵押财产变价款受偿。
(三)若抵押财产变价款清偿自身债权后有剩余,要知晓剩余部分会纳入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可关注后续清偿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表明了抵押权人作为担保权权利人,在破产清算中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

2025-10-01 14:18:39 回复
咨询我

1.破产清算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为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抵押权人可优先拿到。

2.清偿顺序上,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不过,得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抵押财产变价款还完抵押权人债权有剩余的,会纳入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还职工工资、社保费、税款等其他债权。

2025-10-01 12:43: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在破产清算中,抵押权人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但需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受偿。抵押财产变价款清偿抵押权人债权后有剩余的,纳入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不过在清偿顺序上,要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才轮到抵押权人,其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若抵押财产变价款清偿抵押权人债权后还有剩余,剩余部分会归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其他破产债权,且按法定顺序依次进行。若您在破产清算或抵押权相关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01 10:58:29 回复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抵押权,法律如何规定具体如下所述:(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与抵押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2、受理程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的结束登报声明3、清算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抵押权的特征与实现特征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实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抵押权,法律如何规定具体如下所述:(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与抵押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2、受理程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的结束登报声明3、清算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抵押权的特征与实现特征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实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抵押债权怎么算

    专业解答破产清算启动后,抵押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此权利源于特定资产抵押,在破产清算中,抵押物变现的收益将首先用于偿还这类债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拥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可优先受偿。抵押物变现后,扣除合理费用,剩余收益将优先偿还抵押债权,其余财产再按法定顺序分配。

    2024.09.29 1865阅读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2 1886阅读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什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3 2286阅读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8 1742阅读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什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6 202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