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昌都法律咨询 > 昌都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配偶对子女的探视权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配偶对子女的探视权包含哪些内容

杨** 西藏-昌都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9.23 00:31:59 335人阅读

离婚配偶对子女的探视权包含哪些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昌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昌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等的权利,内容涵盖探望方式和时间。探望方式分为看望式和逗留式,前者是到对方家中或指定地点短暂探望,后者是较长时间接走子女共同生活。
2.行使探视权要以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3.双方可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双方应从子女利益出发协商探视权问题,尽量达成一致。在行使过程中,严格遵守约定和法律规定。若出现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3 06:12: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涵盖了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等多种互动形式,其具体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时间。
(2)探望方式分为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前者是在对方家中或指定地点短暂探望,后者则是较长时间接走子女共同生活。
(3)行使探视权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有权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4)对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提醒:行使探视权务必保障子女权益,若协商有分歧或遇阻碍,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处理。

2025-09-23 05:44:19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保障探视权顺利行使,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明确探望方式和时间,比如每月进行几次看望式探望、每年安排几次逗留式探望等。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
(三)若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当中止事由消失,可申请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9-23 04:20:08 回复
咨询我

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等的权利,内容含方式和时间。方式分看望式和逗留式,前者是到对方家或指定地点短时间探望,后者是长时间接走孩子共同生活。

2.行使探视权要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不能影响其正常生活学习。若不利于孩子,法院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恢复。双方能协商行使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025-09-23 04:13:5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包括看望式和逗留式探望,行使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协商确定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不利于子女时法院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应恢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是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联系的重要权利。其包含的看望式和逗留式探望,能满足不同的情感交流需求。但行使该权利必须以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干扰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如果出现不利于子女的情况,法院有权中止探望,待问题解决后恢复。双方先自行协商探视的方式和时间,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则确保了公平公正。若在探视权方面遇到问题,比如对协商结果不满或者不清楚法院判决的依据等,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09-23 02:20:5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