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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有效期由要约人定。若没明确规定,分情况处理。对话方式的要约,受要约人应马上承诺,另有约定除外。
2.非对话方式的要约,承诺要在合理期限到。合理期限综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考虑及承诺到达时间确定。
3.有效期内,要约人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受要约人有效承诺,合同就成立。
2025-07-22 16: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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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有效期通常由要约人自行确定,若未明确规定,会分情况处理。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应即时承诺,另有约定除外;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该期限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2.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受要约约束,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合同便成立。
3.建议要约人在发出要约时尽量明确规定有效期,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若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尽快决定是否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则需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回复,避免错过承诺时间。
2025-07-22 15:4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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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要约有效期通常由要约人自行确定。当要约人未明确规定时,会分不同情况处理。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一般受要约人需即时作出承诺,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要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的确定要综合考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受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的时间以及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等。
(3)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受要约约束,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合同便成立。
提醒:
要约有效期很关键,当事人要明确规定或留意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则。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2 15:1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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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要约有效期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未明确规定时按对话与非对话方式分别处理,有效期内要约人受约束,受要约人有效承诺则合同成立。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要约有效期有其明确规则。要约人可自行确定有效期,若未明确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原则上应即时承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该合理期限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这保障了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合同便宣告成立。这一系列规定维护了市场交易的秩序和公平。如果大家在要约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22 14:5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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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人可自行确定要约有效期,若未明确规定按以下情况处理: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应即时承诺,另有约定除外;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合理期限要综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考虑时间和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三)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受要约约束,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合同就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025-07-22 13:56: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