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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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按房屋面积补偿,未考虑另一方因素,拆迁所得房子一般属个人财产,因其本质是婚前财产形态的转化。
(2)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婚前财产但拆迁政策考虑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给予额外补偿,拆迁后房子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里面包含了另一方的权益。
(3)若双方对该房子归属有书面约定,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应按约定处理。
提醒:婚内涉及拆迁房屋归属问题较复杂,因具体案情不同结果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按房屋面积补偿未考虑另一方因素,拆迁所得房子属个人财产,可保留好婚前房产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等,以证明房产归属。
(二)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婚前财产但考虑双方人口因素补偿,拆迁后房子为共同财产,要留存拆迁政策相关文件等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双方有关于房子归属的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要确保书面约定合法合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婚内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若被拆房是一方婚前财产,且按面积补偿未考虑另一方,拆迁所得房一般属个人财产。
2.若被拆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虽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拆迁考虑双方人口因素有额外补偿,拆迁房通常是共同财产。
3.双方对房子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结论:
婚内拆迁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若被拆迁房是一方婚前财产且按面积补偿不考虑另一方,属个人财产;若被拆迁房是共同财产或考虑人口因素补偿,通常是共同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有明确界定。当被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按房屋面积补偿时,拆迁所得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转化,一般归个人所有。若被拆迁房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拆迁政策考虑了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给予额外补偿,这意味着房屋的取得与夫妻双方都有关联,所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若双方有关于房子归属的书面约定,就按约定来确定房子归属。如果在婚内拆迁房屋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房产拆迁时,对于财产的分配,一般来说,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和面积进行补偿,这些补偿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平均分配。不过,基于户口等其他因素获得的额外补偿,其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需求等因素来进行裁决。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专业解答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父母所获之搬迁房屋权益应为其独有,即使仅仅给予夫妇其中一方,亦仅视为该方个人所得,并非因其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共享财产。因此,此类情况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此外,根据相关法学理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励金、劳务报酬,以及由生产、经营、投资行为产生的盈利,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或者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皆可被归纳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关于父母房产在拆迁后所得之部分是否应归为儿子及其配偶的共有财产问题,须明确划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得列入夫妻物质财产之列。若父母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仅能就夫妻间的公共财物展开讨论和划分权益。再者,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时,应该由夫或妻两个人自主做出决定,若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裁决,以确保公正公平的结果。
专业解答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必然将拆迁安置房产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拆迁事宜发生前,原物业归属属于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一般情况下不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然而,若该物业在拆迁之前即为夫妻双方所共有持有的,那么拆迁安置房产自然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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