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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况,车主平时应注意确认驾驶人是否有合法驾照,杜绝让醉酒者驾车,可有效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二)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车主需加强车辆安全防范措施,如安装防盗设备,停车时选择安全场所,降低车辆被盗抢风险。
(三)关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法律意识,不可因私利而采取恶意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07-12 21: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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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几种追偿情况。若驾驶人没驾照或醉酒,没驾照就是没合法开车能力,醉酒又影响驾驶,出事故后,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能向致害人追讨。
要是被保险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盗抢时车脱离车主掌控,赔偿不应车主担,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盗抢肇事人追钱。
还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这是恶意做法,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后,也有权向故意制造事故的被保险人追偿。
2025-07-12 20:2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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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或被保险人追偿。
法律解析:
首先,未取得驾驶资格者不具备合法驾驶能力,醉酒会极大削弱驾驶能力,此时发生事故致害,让保险公司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不合理,所以垫付抢救费用后可向致害人追偿。其次,车辆被盗抢期间脱离车主控制,盗抢者肇事的赔偿责任不应由车主负责,保险公司赔付后向盗抢肇事人追偿符合公平原则。最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属于恶意行为,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向其追偿,是对这种不良行为的约束。如果在交强险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12 20:1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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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设置追偿情形是合理且必要的,旨在维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正常运行。
1.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情况,此类人员驾车本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让保险公司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不合理。应加强对驾驶人资格审查,严格酒驾查处力度,从源头减少此类事故发生。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车辆脱离车主控制,车主无过错不应担责。车主需做好车辆防盗措施,如安装防盗设备,发生盗抢及时报警,便于保险公司后面追偿。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属恶意行径。要加强对保险欺诈的打击,完善保险欺诈认定标准和惩处机制,提升违法成本,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避免不合理赔付。
2025-07-12 20:0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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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强险设定追偿情形,是基于公平与合理原则。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本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追偿,可防止违法驾驶者借此逃避责任。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让无辜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有失公平,保险公司向盗抢肇事人追偿,保障了车主权益。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属恶意行径,保险公司追偿可避免恶意骗保行为,维护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与公平性。
提醒:
车主应确保自身及驾驶人合法合规驾驶,保管好车辆以防被盗抢,更不可故意制造事故,否则将面临交强险追偿。
2025-07-12 19:08: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