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单位斡旋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单位斡旋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黄* 江苏-徐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7.10 18:15:00 391人阅读

单位斡旋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要清楚自身行为界限,避免利用职权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否则可能触犯斡旋受贿罪。

(二)对于普通民众,若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此类行为,要勇于收集证据举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司法人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要严格依据不正当利益的界定标准,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精准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2025-07-10 22:12:01 回复
咨询我

1.斡旋受贿罪不是单位犯罪,只有国家工作人员能成为主体。
我接触过相关案件例子,深刻明白其主体限定的重要性。

2.定罪要点:
利用自身职权便利,借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而非自己直接动手。
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正当利益不算。
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3.不正当利益范围广,非法利益以及违规应得利益之外的都算。达到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就符合定罪条件,实际判定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2025-07-10 22:07: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斡旋受贿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非单位犯罪,有特定定罪标准。
法律解析:
斡旋受贿罪明确规定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其定罪有几个关键要点: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借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办事,而非自己直接履职;二是必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正当利益不在此列;三是存在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其中不正当利益范围较广,涵盖非法利益以及违反政策、规章、制度等应得利益以外的利益。当达到相应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时,就符合该罪定罪条件。在实际法律事务中,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是否构成斡旋受贿罪。如果对斡旋受贿罪还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10 21:18:37 回复
咨询我

斡旋受贿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非单位犯罪,这一设定旨在精准打击特定主体利用职务便利的不正当行为。

1.明确利用职权或地位便利:国家工作人员应凭借自身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办事,而非直接利用自身职务。这强调了行为的间接性。实际判定时,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这种间接利用关系。
2.界定不正当利益范围: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此罪的关键。不正当利益包含非法利益,以及违背政策、规章、制度等应得利益之外的利益。认定时需依据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利益性质。
3.关注财物收受情况: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是重要考量因素。要确定财物的收受事实及价值,看是否达到相应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程度。
4.综合案件全面判断:实践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保认定准确,做到不枉不纵。

2025-07-10 20:54:4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斡旋受贿罪的主体特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个人才可能触犯此罪。
(2)行为模式上,是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借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来完成,区别于直接利用自身职务行为。
(3)利益性质要求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正当利益情形不构成犯罪。不正当利益范围广,涵盖非法利益和不合理的其他利益。
(4)存在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达到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时,满足定罪条件。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守法律红线,避免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普通公民若发现此类行为,可依法举报。

2025-07-10 19:00: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指什么

    专业解答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是指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违法违规权益,并索取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受贿罪的处罚取决于贿赂金额和情节严重性,索贿行为会加重处罚。在审理案件时,需综合考虑受贿者的职务、受贿数额、手段恶劣程度、真实意图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公正判决。

    2024.08.26 1270阅读
  •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指什么

    专业解答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是指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违法违规权益,并索取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受贿罪的处罚取决于贿赂金额和情节严重性,索贿行为会加重处罚。在审理案件时,需综合考虑受贿者的职务、受贿数额、手段恶劣程度、真实意图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公正判决。

    2024.08.24 1643阅读
  • 斡旋受贿是行贿罪的帮助犯吗

    专业解答斡旋受贿在中国刑法中属于受贿罪范畴,而非行贿罪的帮助犯。行贿罪涉及向公职人员输送财物以谋利,而斡旋受贿则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通过第三方收受财物。因此,斡旋受贿者并非协助行贿,而是独立构成受贿罪。两者在法律上是不同的犯罪行为。

    2024.08.13 2332阅读
  • 斡旋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解答《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斡旋受贿罪的量刑依据行为人在斡旋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游说或促成贿赂的严重程度。审判时需考虑斡旋程度、受贿金额等因素,每案需综合分析,无固定量刑准则。

    2024.08.11 2056阅读
  • 斡旋受贿罪什么罪

    专业解答斡旋受贿罪涉及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通过其他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这种“斡旋受贿”或“居间受贿”行为在受贿罪中独具特性,体现了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追求私利的行为模式,是严重的犯罪类型。

    2024.08.08 197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