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签合同,21号拆线的时候我给老板打电话谈赔偿,老板说最多就给点误工费和营养费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们能够争取多大的利益?
[律师回复]您好,你母亲在工作场所受伤,虽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且仅工作12天,但依法仍构成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私人老板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而非仅“误工费、营养费”。根据伤情(L1椎体压缩/爆裂性骨折),通常可评定为9-10级伤残。医生确认可出院时,应遵医嘱离院。否则:
后续住院费可能被认定为“非必要治疗”,老板可拒付;
延误康复影响伤残鉴定结果46。
正确做法:
出院前要求医院开具:
详细《诊断证明书》(注明“因工受伤”);
休息建议(如“全休3个月,专人护理1个月”);
后续治疗费预估(用于索赔)。详细情况请尽快联系孙律师,由孙律师为您详细分析,出具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