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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设的人力资源部跟我签的工亡补偿协议后盖了人力资源部的部门章,没有盖单位公章,现在单位认为协议无效怎么办
可以主张协议有效,不行就去法院做司法确认
虽然协议没盖单位公章而是人力资源部章,但如果签协议人员有单位授权、处理工亡补偿属其职责范围、协议内容合理合法,协议可能有效。可收集证明单位知晓且认可协议的证据,像沟通记录、单位后续履行部分协议的行为等。和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你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离职证明盖章应该使用人力资源部或者人事部门的章就可以了,新公司的要求有些无理,有些公司很大,要使用公章要申请,还要预约,比较麻烦,不容易盖到。
如果就业单位没有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那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定要加盖三方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就业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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