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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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以单身名义跟别人同居是违法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男方与他人同居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如果女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的同居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可主张男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这种同居行为还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男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男方就构成了重婚罪,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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