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对方先承认债务等事项,之后又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时,要依据不同诉讼阶段来应对。在一审期间提出抗辩,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一旦存在这些中断事由,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对方的抗辩便不能成立。
(2)若对方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不过,要是有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属于例外情况。
(3)当对方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像催款记录、对方承诺履行的证明等。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其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结论:
对方先承认债务后以诉讼时效抗辩,需分一审、二审、再审不同阶段应对,要积极收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对方先承认债务又以诉讼时效抗辩时,不同阶段处理方式不同。一审期间提出,法院会审查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事由出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对方抗辩不成立。二审期间提出,通常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基于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况除外。再审期间提出,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面对对方诉讼时效抗辩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催款记录、对方承诺履行的证明等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果在处理此类法律问题时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
1.应对对方先承认债务后以诉讼时效抗辩,需按不同诉讼阶段处理。一审提出时,法院审查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存在如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事由,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对方抗辩不成立。
2.二审提出,一般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基于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再审提出,法院不予支持。
3.为应对对方的诉讼时效抗辩,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像催款记录、对方承诺履行的证明等,以此保障自身权益,使对方的不合理抗辩难以得逞。
(一)当对方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要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若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事由,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从而使对方抗辩不成立。
(二)若对方在二审期间提出,一般法院不予支持,但对方基于新证据能证明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况除外。
(三)对方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应对时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像催款记录、对方承诺履行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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