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索赔,药方价值2790\\\\\\\,服用过后才知,大夫开的药方中有配伍禁忌,在中医馆就医?
[律师回复]针对您反映的中医馆药方配伍禁忌问题,我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如下:1. 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配伍禁忌属于明显的用药错误,医方存在过错。2. 赔偿范围:您可以主张退还全部药费2790元,同时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索赔。如未造成明显身体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较难获得支持。3. 证据收集:建议立即保存好药方原件、缴费凭证、剩余药品及包装,并尽快到正规医院检查身体(如有不适),这些都将成为重要证据。4. 解决途径:建议先与医馆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健委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如选择诉讼,可能需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需要提醒的是,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害后果综合判断。建议您先固定证据,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