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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房屋未按时交付的,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商定计量,合同未作商定的。按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准则计量逾期交房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纷争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无商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量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能够参照以下准则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限定的金融组织计收逾期借贷息金的准则计量。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组织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准则确定。
2020-11-03 21:38: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