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果洛法律咨询 > 果洛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盗窃电线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盗窃电线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吗

张* 青海-果洛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5.30 17:32:45 383人阅读

盗窃电线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其他人都在看:
果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果洛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盗窃电线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关键看电线是否正在使用以及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未投入使用等情况仅构成盗窃罪。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因为该行为既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更危害了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与公共安全。若盗窃的是未投入使用、已废弃或库存的电线,仅构成盗窃罪,因其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客体要件。司法实践中,会结合电线使用状态、盗窃行为对电力安全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罪名。若遇到与盗窃电线定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5-30 22:03:15 回复
咨询我

1.盗窃电线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电线,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没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此罪,因为这不仅侵犯财物所有权,更危害公共安全。

2.若盗窃的是未使用、已废弃或库存的电线,只构成盗窃罪,因其未危害公共安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电线使用状态、对电力安全的影响等因素认定罪名。

2025-05-30 20:31:39 回复
咨询我

1.盗窃电线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因其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更危害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与公共安全。
2.若盗窃未投入使用、已废弃或库存的电线,仅构成盗窃罪,因其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客体要件。
3.司法实践中,需综合电线使用状态、盗窃行为对电力安全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认定罪名。建议司法人员严谨审查相关证据,准确判断电线状态及行为危害程度;民众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不同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避免触犯法律。

2025-05-30 19:41:44 回复
咨询我

(一)当遇到涉及盗窃电线案件时,要第一时间确定电线的使用状态,可通过电力部门查询相关记录,了解电线是否正在通电使用。
(二)评估盗窃行为对电力安全的影响,查看是否导致局部停电、影响公共设施运行等情况,以此判断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三)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为后续的司法认定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条明确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责任。

2025-05-30 18:48:3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盗窃电线的罪名判定取决于电线使用状态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若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这是因为此类行为危害了电力设备安全运行和公共安全,侵犯的客体更为重要。
(2)当盗窃的是未投入使用、已废弃或库存的电线时,仅构成盗窃罪。由于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关键客体要件,所以按盗窃罪论处。
(3)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电线使用状态、盗窃行为对电力安全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罪名。

提醒:
公众需注意区分电线使用状态,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触犯不同罪名。若涉及相关案件,因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2025-05-30 18:31:3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么共安全的,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如果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应以盗窃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项规定: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如果盗窃库存的或者废置的线路上的电线的,则应定为盗窃罪。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6年12月9日《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尚未安装完毕的农用低压照明电线路,不属于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行为人即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此外,参照最高人民1993年8月4日《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对拆盗某些排灌站、加工厂等生产单位正在使用中的电机设备等,没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盗窃罪、破坏集体生产罪(现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现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

破坏以下设备,就应该立案。根据本法第119条第1款)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延伸距离如下:  l——10千伏5米  23——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力设备。行为人即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的线路,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