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临夏法律咨询 > 临夏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临聘教师因工受伤期间,被解聘合法吗?

临聘教师因工受伤期间,被解聘合法吗?

ask****183 甘肃-临夏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5.19 23:33:36 345人阅读

临聘教师因工受伤期间,被解聘合法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临夏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44574条

临聘教师因工受伤期间被解聘一般不合法。根据法律,劳动者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是临聘教师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学校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让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2025-05-19 23:40:33 回复
咨询我
1310931534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2040条

您好!有没有签合同?上班多久了?

2025-05-20 11:40:35 回复
咨询我
133594710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104676条

你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5-05-20 10:24:45 回复

算工伤。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可以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工伤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