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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借了我一万多元钱不还我能要回来吗

何** 甘肃-陇南 欠款追讨咨询 2025.04.11 05:30:51 428人阅读

妈妈借了我一万多元钱不还我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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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法律层面,与妈妈之间若存在借款情况,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妈妈偿还借款。
(2)要实现债权,关键在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可证实借款金额、时间等信息的材料,都能作为有效证据。
(3)有证据的情况下,先尝试与妈妈协商还款是较为理想的解决方式,能和平解决问题。
(4)若协商不成,虽理论上可通过诉讼解决,但考虑到亲情因素,诉讼可能会给家庭关系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5)决定诉讼时,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提醒:要妥善留存借款相关证据,若选择诉讼应留意诉讼时效,建议先考虑温和方式解决纠纷,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4-11 10:2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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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
要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实借款金额、时间等信息的证据,以此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二)协商解决
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先与妈妈协商还款问题,这是比较和平的解决方式。

(三)考虑亲情选择途径
若协商不成,因诉讼可能影响家庭关系,建议尽量通过沟通、调解等温和方式解决;若决定诉讼,需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5-04-11 08:5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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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层面,你和妈妈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权让妈妈还钱。不过你得拿出借款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此证明借款金额和时间。

2.有证据的话,先和妈妈协商还款。若协商不成,理论上能起诉,但考虑亲情,诉讼会影响家庭关系,建议用沟通、调解解决。

3.若决定起诉,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11 08: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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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你与妈妈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有权要求妈妈偿还借款,需证明借款事实,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理论上可诉讼,建议温和解决,诉讼要在时效内。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你和妈妈之间的借款行为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你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妈妈偿还借款。但要实现这一权利,你得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明确借款金额、时间等信息的材料就是有效的证据。有证据后,先和妈妈协商还款是比较好的选择,能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虽然从法律程序上可以提起诉讼,但诉讼可能会伤害亲情。所以建议优先考虑沟通、调解等温和途径。要是决定走诉讼程序,必须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你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4-11 07:5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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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妈妈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但要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实借款金额和时间的证据。
1.有证据的情况下,可先与妈妈协商还款,这是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
2.若协商不成,虽然理论上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诉讼可能会对家庭关系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建议尽量采用沟通、调解等温和方式。
3.如果决定采取诉讼途径,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和妈妈的借款问题时,要平衡好维护自身权益和维护亲情关系。

2025-04-11 06:23:23 回复

借款担保合同跟借条是一个性质。属于不同的表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权向人民,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是诉讼时效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进行主张,就失效了,人民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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