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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有两种情形:
一是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依据法律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种主动辞职无补偿。
二是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欠薪、未缴社保等问题,员工因此辞职,即便单位不批准,仲裁时也能获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发半个月工资。
2025-04-07 06:1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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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辞职分两种情况,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单位辞职无补偿;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辞职,仲裁可获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辞职,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无需单位批准,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种正常的离职方式单位无需给予补偿。而当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时,员工辞职即便单位不批,在仲裁时也能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大家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应对方法,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4-07 05:5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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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辞职有两种情形,补偿情况不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通知辞职,无需单位批准,到期解除劳动关系且无补偿;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辞职,即便单位不批,仲裁时可获经济补偿。
2.针对员工提前通知辞职无补偿的情况,员工应做好工作交接,以保障后面职业发展顺利。同时单位也应做好相应的工作承接安排,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
3.对于员工因单位过错辞职可获补偿的情况,员工需注意收集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单位则应及时整改自身问题,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额外的经济损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025-04-07 05:4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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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主动辞职时,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则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且这种情况下员工没有经济补偿。
(2)当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如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员工因此提出辞职,即便单位不批准,员工在申请仲裁时也能够获得经济补偿。补偿依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员工辞职需注意区分情况,若因单位过错辞职,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7 05:2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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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员工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辞职,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写好书面通知并保留好送达证据,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种情况没有经济补偿,所以无需考虑补偿问题。
(二)若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辞职,员工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的证据、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不批准,后面仲裁时凭借证据可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4-07 05:05: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