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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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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可以再上诉吗

方* 广西-柳州 结婚咨询 2025.04.03 11:09:40 413人阅读

婚姻被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可以再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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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确认无效是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判决立即生效,无法通过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婚姻无效判决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严格,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像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影响公平裁判等。只有经审查确有再审事由,法院才会决定再审。这意味着不是随便对判决有看法就能启动再审,必须有法定的再审情形才行。所以当事人要清楚婚姻无效一审终审的规定以及申请再审的严格条件,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错误认知或采取不当行为。

2025-04-03 15:5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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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要是被认定无效,那就是一审终审,当事人没办法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婚姻无效的案子就适用特别程序。一旦婚姻被确定无效,这个判决马上就生效了,当事人没办法通过上诉开启二审程序。

但是,当事人要是对已经生效的婚姻无效判决有不同意见,能在规定时间里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程序启动的条件很严格,得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理由才行,像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假造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影响了公平判决等等。经过审查确实有再审理由的,法院才会决定再审。所以说,婚姻无效一审终审这个规定,虽然限制了上诉,但也给了当事人申请再审这样一个救济途径,不过前提是得满足严格的条件,可不是随便就能启动再审的,这样能保证司法判决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2025-04-03 15:3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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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若被确认无效,遵循一审终审原则,当事人无权上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施行一审终审,婚姻无效案件恰适用此程序。一旦婚姻被判定无效,判决即刻生效,当事人无法借助上诉开启二审程序。

然而,倘若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婚姻无效判决存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严苛,必须契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比如原判决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系伪造的,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存在贪污受贿等行为进而影响公平裁判等情况。只有经审查确实存在再审事由,法院才会决定启动再审程序。总之,婚姻无效判决虽一审终审,但当事人仍有通过符合条件的再审来寻求救济的途径,不过这一途径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以保障司法的公平与权威。

2025-04-03 13:4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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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要是被确认无效了,那就是一审终审,当事人没办法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里说的,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都是一审终审。婚姻无效的案子就适用特别程序。一旦婚姻被判定无效,这个判决马上就生效,当事人没办法靠上诉开启二审程序。

不过,要是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婚姻无效判决有意见,能在规定时间里申请再审。只是再审程序启动的条件很严格,得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理由才行,像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假造的,或者审判人员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之类影响公平裁判的行为等。经过审查确实有再审理由的,法院才会决定再审。

2025-04-03 12:4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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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确认无效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无法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婚姻无效案件适用此程序。婚姻一旦被确认无效,判决即刻生效,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诉开启二审。

然而,当事人若对已生效的婚姻无效判决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再审程序启动条件苛刻,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像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影响公平裁判的行为等。经审查确实存在再审事由,法院才会决定再审。

2025-04-03 12:29:11 回复

当婚姻确认无效后,如何认定婚姻无效确认之诉?无效婚姻能否进入再审程序进行再审,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关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除婚姻关系”与确认婚姻无效有根本区别,“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不得再审”的规定,不适用婚姻无效案件。“解除婚姻关系”与确认婚姻无效的区别1.两者性质不同“解除婚姻关系”是形成之诉,确认婚姻无效是确认之诉。“解除婚姻关系”是特指因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不包括确认婚姻无效。而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是在婚姻无效制度制定之前,根本不可能包括确认婚姻无效。2.两者法律要件不同“解除婚姻关系”是以婚姻有效为前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要件;而确认婚姻无效,则以婚姻无法律效力为前提,以婚姻违法为要件。3.两者诉讼程序不同离婚案件采取通常程序,两审终审。而目前的婚姻无效案件,采取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4.两者申请再审目的不同申请对“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再审,其目的在于恢复婚姻关系,所涉及的是一个单纯的身份(婚姻)关系恢复问题。而婚姻无效案件的再审,并非是要恢复婚姻关系,而是要重新确认婚姻效力,主要涉及的是婚姻性质或效力问题,并由此引起财产性质的变化。5.两者再审的法律后果不同由于两者性质不同,申请再审目的不同,再审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再审的结果是唯一的,即恢复婚姻关系。而无效婚姻再审的法律后果是多方位的,既可能引起婚姻性质或效力的变化,也可能引起财产性质诸多不同的法律效果。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的原因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是可以再审的,只有婚姻关系不得再审。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为什么不得申请再审,其主要原因是:解除婚姻关系再审的目的就是要求恢复原婚姻关系,但再审并不能实现这一目的。首先,离婚后一方再婚,其原婚姻关系难以恢复。离婚后一方再婚时,不愿意再复婚,而与之再婚的一方也不愿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再审难以解决恢复婚姻关系问题。其次,法律无法强制婚姻双方和好。第三,如果双方有恢复婚姻关系的条件和愿望,可以重新进行登记结婚,通过复婚恢复婚姻关系。第四,再审的标准不好把握。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本身就是一个容易存在不同认识的标准。有些离婚案件,经过一审甚至二审,判决离婚了,如何判断原判是错的?再审也难以有效解决。无效婚姻可以再审的理由1.法律上没有障碍认为婚姻无效案件不得再审,主要是混淆了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与确认婚姻无效的界限。对此,已如前文所述,确认婚姻无效与“解除婚姻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由于两者性质不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不得再审的规定,当然不适用婚姻无效。因而,对婚姻无效案件再审,在法律上没有障碍。2.婚姻无效案件可以再审“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之所以不能再审,主要是已经解除的婚姻关系,难以通过再审恢复。而婚姻无效再审的目的,并不在于恢复婚姻关系,而是重新确认婚姻效力。而确认婚姻效力所涉及的法律效果的范围较广,既包括身份(婚姻)关系,也包括身份财产关系,不是一个单纯的身份关系问题。而就单纯的身份(婚姻)关系来讲,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判将无效婚姻错误地认定为有效婚姻,再审时则改判为婚姻无效,从而消灭其婚姻关系。二是原判将有效婚姻错误地认定为无效婚姻,再审时则改判为婚姻有效,这时则有可能恢复婚姻关系。但应当注意的是,对原判认定为无效、再审认定为有效婚姻,并不必然发生恢复婚姻关系的效果,能否恢复婚姻关系,要从实际出发,按如下三种情况处理:第一,通过离婚诉讼按有效婚姻解除婚姻关系。有相当多的当事人是在双方矛盾激化,无法共同生活时,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或法官发现)婚姻无效,而被宣告婚姻无效。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也会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按有效婚姻处理财产。第二,一方或双方已经再婚,则不一定恢复婚姻关系。对于在宣告婚姻无效时,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但因宣告婚姻无效导致一方或双方已经再婚,再审确认婚姻有效时,则不一定发生恢复婚姻关系的效果。比如,再婚双方均属于善意者,一般应当认定后婚有效,前婚至后婚成立之日起消灭。第三,具有恢复婚姻关系条件的,可以恢复婚姻关系。如双方均没有再婚,或者一方或双方再婚被认定无效者,则可以恢复婚姻关系。因而,无效婚姻在客观上是可以再审的。3.婚姻无效案件应当再审婚姻无效案件申请再审,所涉及的一般都是婚姻效力判断错误,而婚姻效力判断错误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第一、可能导致刑事责任判断错误。这主要是对婚姻有效与无效的判断错误,可能导致重婚罪与非罪的错误。第二、可能导致婚姻关系非正常消灭。第三、可能导致财产性质判断错误,造成当事人重大财产损失。因婚姻效力认定错误,其财产性质随之错误,当事人在财产上自然蒙受损失。第四、婚姻有效与无效,只能依靠公权力解决,不能通过私权力解决。对于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后,当事人愿意恢复婚姻关系,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即复婚。但婚姻有效与无效的确认,私权力没有用武之地,只能通过公权力解决,因而,再审是唯一途径。第五、对婚姻无效案件进行再审,可以预防和纠正婚姻无效案件的恶意诉讼和恶意判决。婚姻无效采取一审终审制,缺乏二审监督机制,如果又不允许再审,则可能会导致一些人钻法律空子,进行恶意诉讼或恶意判决,破坏法律尊严,损害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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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婚姻被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可以再上诉吗

    专业解答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从你的来信得知,你们的婚姻已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婚姻,所作出的无效婚姻的判决也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已经没有再上诉或者申诉的权利了。

    2024.06.02 587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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