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正常行驶,非机动车醉驾(骑的共享电动车)且未按规定道路行走,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前脸发生碰撞,非机动车到与机动车30m左右的地方,伤者在机动车前方,伤者并未有明显的出血等情况,但脚踝关节错位,胯关节骨折,这该怎么定责
在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一方存在醉驾以及未按规定道路行走的违法行为,通常非机动车一方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
然而,具体的定责还需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因素,例如机动车当时的行驶速度是否合理、机动车驾驶员是否采取了及时有效的避让措施等。
一般来说,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双方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最终的责任认定。但就您描述的情况,非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较为明显。最终的责任划分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一方存在醉驾且未按规定道路行走等明显过错,一般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机动车一方虽正常行驶,但可能也需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责任。具体定责应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双方应配合交警调查,根据认定结果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4-08 13:5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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