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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准备会见时,要提前检查所带物品。务必确保携带的笔录纸、笔等办公用品无异常,且不携带任何可能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物品。
(二)对于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要提前整理归类,确保齐全且与案件紧密相关,方便会见时与被会见人有效沟通核实。
(三)严格遵守场所规定,主动将食品、饮料、通讯工具等按要求存放,不私自携带进入会见场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押。
2025-03-29 06:1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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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能带上必要办公用品,像笔录纸、笔,方便记录交流。
还能携带案件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便于沟通案情、核实证据。不过,绝对不能带可能帮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东西。
食品、饮料、通讯工具通常不许带进会见场所,保障秩序与安全。不同场所规定有别,律师会见前最好先了解清楚,防止违规影响会见。
2025-03-29 04:3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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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携带必要办公用品及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但有诸多物品限制,且不同场所规定有别,需提前了解。
法律解析: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程中,携带必要办公用品如笔录纸、笔用于记录交流内容,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来沟通案件、核实证据,这有助于保障律师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然而,为防止出现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影响司法公平的情况,严禁携带可能用于此类行为的物品。同时,食品、饮料、通讯工具等通常不许带入,这是出于维护会见秩序和保障监管安全的考虑。由于不同看守所、监狱等场所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律师提前向相关场所了解要求十分必要,能避免因不知规定而违规,保障会见顺利进行。若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9 03:3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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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物品携带方面有明确规范。一般来说,必要办公用品如会见笔录纸、笔可携带,用于记录交流内容。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也能携带,便于沟通案件、核实证据。但严禁携带可能协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物品。
2.为保障会见秩序和监管安全,食品、饮料、通讯工具通常不许带入会见场所。
3.由于不同看守所、监狱等场所有具体规定差异,律师在会见前应主动向相关场所详细了解明确要求。这样能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不违反规定,从而保障会见顺利进行,避免因物品携带问题影响会见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整个会见流程合法、有序、高效。
2025-03-29 03:2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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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携带必要办公用品是合理且必要的,这有助于准确记录会见交流的关键信息,为后面案件处理提供详实依据。
(2)允许携带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使得律师能与被会见人深入探讨案情,核实证据细节,保障辩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严禁携带可能用于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物品,这是维护司法公平和法律秩序的重要举措,防止案件证据被不当处理,影响司法进程。
(4)食品、饮料和通讯工具等通常被禁止带入,旨在保障会见场所的秩序以及监管安全,防止出现干扰会见或违规传递信息等情况。
提醒:
律师会见前务必向相关场所了解具体规定,避免因不知规定而违规,影响会见。
2025-03-29 01:58: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