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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属于债务吗

尚* 新疆-乌鲁木齐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3.24 10:14:56 315人阅读

礼金属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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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礼金是否为债务要视情况而定。一般基于社交礼仪和情感因素在婚丧嫁娶、节日等场合赠送的礼金属于赠与财产,并非债务,交付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2.若有约定,如明确表示礼金是借款且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礼金就转化为债务,接受方有偿还义务。
3.当双方就礼金性质产生争议,需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来证明是赠与还是借贷,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

建议双方在涉及礼金往来时,如果是借款最好明确约定并保留相关证据;若发生争议,应及时收集有效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24 15:4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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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礼金基于社交礼仪和情感因素,在婚丧嫁娶、节日等场合赠送,属于赠与财产,赠与人交付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这是因为赠与行为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2)若存在明确约定,像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礼金则转化为债务,接受方需按约定偿还。
(3)当双方就礼金性质产生争议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礼金是赠与还是借贷。

提醒:
在赠送或收取礼金时,若有借贷意图,应明确约定并保留证据。遇到礼金性质争议,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3-24 13:5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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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礼金属于基于社交礼仪和情感的赠与时,无需担忧债务问题,赠与人交付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不用特意处理。
(二)若有约定表明礼金是借款,接受礼金方要按约定及时偿还,避免违约。
(三)双方对礼金性质有争议时,要积极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礼金是赠与还是借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明确了正常赠与情况下礼金的性质,当符合赠与合同特征时,一般不能随意要求返还。

2025-03-24 13:0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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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礼金是否为债务,要分情况看。一般在婚丧、节日等场合,基于社交与情感送的礼金,属于赠与财产,不是债务,交付后通常不能要回。
2.若有明确约定,像有借条、转账备注能证明是借款,礼金就成了债务,接受方要按约定偿还。
3.双方对礼金性质有争议时,需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是赠与还是借贷。

2025-03-24 11:2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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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礼金是否为债务要分情况,一般赠与性质的礼金不是债务,若有约定表明是借款则转化为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社交礼仪场合,像婚丧嫁娶、节日等,基于情感因素赠送的礼金属于赠与财产。赠与人完成交付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这种情况下礼金并非债务。然而,若双方明确约定礼金是借款,且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那么礼金就成为了债务,接受礼金的一方需按约定偿还。当双方对礼金性质产生争议时,应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其是赠与还是借贷。若您在礼金性质认定及债务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03-24 11:13:24 回复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意见】要看该债务所借的钱是否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属于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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