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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异议被驳回时
若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可走审判监督程序,法院会审查和处理原判决、裁定。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执行异议成立时
申请执行人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18 09:4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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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生效后,救济途径因情形而异:
执行异议被驳回时,若案外人、当事人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走审判监督程序,由法院审查处理;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法院提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成立,申请执行人不服,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法院提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许可执行标的。
通过这两种途径,法院确定是否继续或排除执行,保障各方权益。
2025-03-18 09: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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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异议生效后的救济途径因不同情形而异。被驳回时,案外人、当事人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走审判监督程序,无关则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提执行异议之诉;成立时,申请执行人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提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许可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执行异议被驳回,若案外人、当事人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和处理,保障其合法权益。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其有权在裁定送达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执行异议成立,申请执行人不服时,同样可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来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法院会确定是否继续执行或排除执行。如果您在执行异议过程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8 08:0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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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生效后的救济途径因情形而异。若执行异议被驳回,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若执行异议成立,申请执行人不服裁定,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许可执行。
相应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当执行异议被驳回,相关主体应先判断与原判决、裁定是否有关联,若有关联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若无关则尽快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避免错过15日的期限。
2. 执行异议成立而申请执行人不服时,申请执行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身权益。
3. 无论是审判监督程序还是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都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充分证据材料。
2025-03-18 07:1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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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执行异议被驳回时,若案外人、当事人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应走审判监督程序,法院会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和处理。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则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若执行异议成立,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执行异议之诉中,法院审理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或排除执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提醒:
执行救济途径程序复杂,不同案情适用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3-18 05:57: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