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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并非只能由交警队委托。交通事故案件里,交警队可依职权或应申请进行委托,但当事人也能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一般来说,只要鉴定机构资质合法,其鉴定意见就有法律效力。不过,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有时会被对方质疑,可能得重新鉴定。
2024-10-24 14: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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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可不是非得让交警队去委托的。在那些交通事故的案子里,交警队有时候会根据自己的职权,或者是应了当事人的申请,就去做这个委托的事儿。但是,咱当事人自己也能去找那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伤残鉴定。一般来讲,只要这个鉴定机构有合法的资质,那它给出的鉴定意见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不过,自己去委托做出来的鉴定结果,在有些情况下是会被对方质疑的。这一被质疑,就有可能得重新做鉴定了。
2024-10-24 12:4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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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相关的事儿里,伤残鉴定可不是非得让交警队来委托的。当事人自己就有权利去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当然,交警队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件里,按照自己的职权或者应着当事人的申请,也会进行委托。要知道,只要鉴定机构是有合法资质的,那它给出的鉴定意见在法律上那就是有效的。但是,自己委托弄出来的鉴定结果,在某些时候就会被对方挑刺儿,这么一来,搞不好就得重新鉴定。
2024-10-24 11:1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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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伤残鉴定并非必然由交警队委托。于部分交通事故案件而言,交警队可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申请实施委托。
然而,当事人自身亦有权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开展伤残鉴定。一般来讲,只要鉴定机构具有合法资质,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便具有法律效力。但自行委托得出的鉴定结果在某些情形下或许会遭到对方质疑,进而有可能需要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2024-10-24 10:14: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