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情侣之间的钱财问题,得看实际情况才能说怎么解决。比如说要是真的有借款的事儿发生,比如其中一人手上拿着借条之类的能证明另一个人确实向他借了钱的东西,那么那个借给别人钱的一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人家要回自己的钱。不过,要是那些钱是因为送礼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才花出去的,比如在特别的日子里送给对方的小礼物这种,那通常就被认为是送出去的,不能再要回来了。但是,如果这个送礼是有个前提条件的,就是必须两个人结婚之后才能收下,结果最后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的话,那么送礼的那个人说不定还是有权利把礼物要回去的。
2024-08-29 11:40:00 回复跟你那位闹上了经济矛盾?这种事儿我们得看个仔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比如说要是你们俩有白纸黑字儿、清清楚楚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什么的,那没说的,出钱的那一方当然可以找你要回他的钱。
再者说,就是像在特别的纪念日送给你的那种小礼物,这一类的经济往来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所以你就别想着还回去了。不过,如果这个赠予是建立在你们俩要结婚的基础上的,结果最后你们俩还是没能走到一起的话,那送礼的那个人可能会想要把东西要回来。
解析:
在恋爱关系中所涉及的经济纷争,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形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置。若涉及到明确的借贷关系,如某一方持有诸如借据等确凿证据证实另一方的债务行为,则出借方向借款人索回债务的主张便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再者,涉及基于赠予性质所形成的经济往复,举个例子来说,当事人在特殊纪念日所赠予的礼品,通常被视为无偿赠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受赠人予以归还。
然而,倘若赠予行为附带了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条件,而最终双方并未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赠予方或许有权向受赠方提出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专业解答关于恋爱期间产生经济纠纷之审理地点的探讨应依法向被告所处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双方恋情以及相应经济纠葛的问题,可归类为婚约财产纠纷,此类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范畴。在制定相应的民事诉讼程序时,依据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具有属地立案管辖权的原则,因此需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专业解答情侣交往中产生经济纷争,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一般来说,一方自愿送给对方的财物,比如礼物、红包等,是不能收回的。但是,如果是为了结婚而支付的巨额财物,比如彩礼,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可能需要返还。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关系,一方承认是借款并要求偿还,那就应该按照借贷来处理。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专业解答在恋爱关系中,经济纠纷可能会让人头疼。解决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比如,借款要还,赠与就不一定了,但要是非法行为或者婚姻前提没实现,受赠方可能得还回去。至于共同消费,像晚餐、电影这些,一般就不用还了。总之,得看事实说话,不能一概而论。
专业解答对于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先,要确定经费的性质,比如是赠予、借贷还是共同支出。如果被视为借款,即使没有借据,也可以通过通讯记录、汇款留言以及证人证言等来证明。比如,通讯中提到“此款项为借款,将归还”。
专业解答在恋爱中,遇到经济纠葛不要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借贷关系,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是对方出于爱意送的财物,那就属于无偿的,不适合当作经济纠纷来处理。关键是双方要坦诚沟通,把经济往来的性质说清楚,这样才能互相理解,尊重对方,找到共识,维护好双方的感情。
律师解析 经济纠纷,只要符合受理立案的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
律师解析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双方的核心差异是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
律师解析 可以。恋爱中的经济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一般应当返还,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双方约定为个人使用的; 双方约定由一方个人使用的,但赠与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除外;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处理方式: 有约定的: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双方约定共同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 二是对于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分割时应先分出属于双方各自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共同财产。 没有约定的: 双方无约定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有子女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