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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在出租房屋时,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当按照法定税率11%进行计算;
此外,这部分销项税额还可从进项税额中予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若出租的房产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话,纳税人有权自由选择适用简捷的计税办法,以5%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缴纳税款。
2024-08-21 15:3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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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一般纳税人在出租自有房产时,需以预期收入金额为基数,按11%的基本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还应确认是否存在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若该出租房产早于营改增实施前的2016年4月30日就已获取,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来进行申报,按照5%的法定征收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总额。
2024-08-21 14:0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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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租户而言,倘若他们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房屋,根据现行规定,需按11%的法定增值税税率来计算其所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可对相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然而,若该等房屋系在营改增政策开始实施前的2016年4月30日及之前获得的,则租户有权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法,按照5%的征收率来计算其应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4-08-21 13:4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