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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指导律师的悉心辅导和监督之下,实习律师得以有机会亲自接触和会见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实习律师在其参与实习期内,可在指导律师的全面指引及严密监管下,开展各类法律事务。尽管此项规定并未直接指出关于会见当事人的具体权限,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习律师普遍需要在指导律师陪同的状态下完成这项工作,以确保能够在安全且合法的环境下进行。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实习律师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个人成长,同时也能保证法律服务的高品质和专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实习人员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律师协会和指导律师的指导,从事律师业务实践活动。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2024-07-10 06:2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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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实习律师在有权限的指导律师的监控和指导下,可在实习期内履行律师职责并开展各项律师事务。尽管相关规定并没有对会见权予以明确定义,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实习律师往往需要在有指导律师在场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此类活动。这样做不仅有益于实习律师的专业知识积累及职业发展,同时也能保证法律服务的高品质。
2024-07-10 06:2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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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执业指导律师陪同的前提下,实习律师具有参与会见委托人的资格。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即实习律师在实习期内,可在指导律师的悉心监督和指导之下,处理律师事务。尽管此项条款并没有直接提及到会见委托人的权利,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实习律师在开展此类活动时,一般都需要在执业指导律师的现场监管之下进行。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保障实习律师在实践中的学习和进步,同时也能确保法律服务的高品质。
2024-07-10 06:21:37 回复